河北省统计局关于2023-2024年度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的通知
冀统科研字〔2024〕47号
各统计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鉴定结项
(一)鉴定结项要求
1.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需由同研究领域、副高以上职称的3名或5名专家进行鉴定。
2.重大、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正文不少于3万字,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研究成果在中国知网查重率不高于15%。
(二)提交材料(包括纸介质及电子版)
1.《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书(重大、重点、一般项目)》;
2.完整的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原件1份;
3.项目成果发表或呈送领导、决策部门,领导批示或决策部门采纳的,一并报送采用情况。
(三)核发结项证书
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核发结项证书。
二、指导项目的鉴定结项
(一)鉴定结项要求
1.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导项目)的鉴定结项由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鉴定。
2.指导项目不少于1万字;研究成果在中国知网查重率不高于15%。
(二)提交材料(包括纸介质及电子版)
1.《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书(指导项目)》;
2.完整的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原件1份;
3.项目成果发表或呈送领导、决策部门,领导批示或决策部门采纳的,一并报送采用情况。
(三)核发结项证书
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核发结项证书。
三、网络填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智慧统计——课题管理系统”平台,在“课题管理系统”首页填写《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书》,按要求填报。管理平台登录网址:http://tjj.hebei.gov.cn/dsfa/HeBeiLogin/views/loginHB.html,平台于2024年5月16日至9月30日开放,请在规定时限申请结项。
四、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按时申报课题结项,如有项目延期或变更,请填写《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变更审批表》,于6月30日前提交。
(二)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95号爱普大厦1810室,河北省统计局科研所。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张成、董淑太
联系电话:87046614、870449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书(重大、重点、一般项目).doc
2.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书(指导项目).doc
河北省统计局
2024年5月13日